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火灾报警控制器3C认证要求
火灾报警控制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可以为火灾探测器供电。主要有三个功能:
1、用来接收火灾信号并启动火灾报警装置,也可以用来指示具体的着火位置。
2、能通过火警发送装置启动火灾报警信号
3、对特定故障给出声、光报警。
火灾报警器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3C认证产品,未通过3C认证,不得生产、销售和流通。
火灾报警器3C认证的依据标准是GB4717-2005
1、控制器主电源应采用220V,50Hz交流电源,电源线输入端应设接线端子。
2、控制器应设有保护接地端子。
3、控制器能为其连接的部件供电,直流工作电压应符合国家标准GB156规定,可采用直流24V
4、控制器应具有中文功能标注和信息显示
控制器的电源部分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主电源恢复时,则自动转换为主电源;应有主、备工作状态指示,主电源应有过流保护措施,
1、控制器在火灾报警状态下应有火灾声和/或光报警器控制输出。
2、控制器金额设置其他控制输出(应少于6点),用于火灾报警传输设备和消防联动设备的控制,每一项控制输出应有对应的手动直接控制按钮。
3、控制器在火灾报警信号后3S内应启动相关的控制输出(有延时功能的除外)。
4、控制器应能手动消除和启动火灾声和/或光报警器的声警报信号,消声后,有新的火灾报警器信号时,声警报信号应能重新启动。
5、具有传输火灾报警信息功能的控制器,在火灾报警信息传输期间应有光指示,并保持至复位。
6、控制器发出消防联动设备控制信号时,应发出相应的声光信号指示,该光信号指示不能被覆盖且应保持至手动恢复;在接受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反馈信号10s内应发出相应的声光信号,并保持至消防联动设备恢复。
1、控制器应设专用故障总指示灯(器),无论控制器处于何种状态,只要有故障信号存在,该故障总指示灯应点亮。
2、当控制器内部、控制器与其连接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能保持至故障排除。
3、控制器应能明确显示故障的部位,故障类型
4、任一故障均不影响非故障部分的正常工作。
1、外观检查
2、主要部(器)件检查
3、火灾报警功能检验
4、火灾报警控制功能检验
5、故障报警功能试验
6、屏蔽功能检验(选择性)
7、监管功能试验(选择性)
8、自检功能试验
9、电源功能试验
10、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试验
11、绝缘电阻试验
12、泄漏电流试验
13、电气温度试验
14、电气强度试验
15、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16、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17、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18、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19、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20、电源瞬变试验
21、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22、低温(运行)试验
23、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24、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25、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26、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1、用来接收火灾信号并启动火灾报警装置,也可以用来指示具体的着火位置。
2、能通过火警发送装置启动火灾报警信号
3、对特定故障给出声、光报警。
火灾报警器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3C认证产品,未通过3C认证,不得生产、销售和流通。
火灾报警器3C认证的依据标准是GB4717-2005
火灾报警器3c认证基本要求
1、控制器主电源应采用220V,50Hz交流电源,电源线输入端应设接线端子。
2、控制器应设有保护接地端子。
3、控制器能为其连接的部件供电,直流工作电压应符合国家标准GB156规定,可采用直流24V
4、控制器应具有中文功能标注和信息显示
火灾报警器控制器3c认证对电源的要求
控制器的电源部分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主电源恢复时,则自动转换为主电源;应有主、备工作状态指示,主电源应有过流保护措施,
3C认证对火灾报警控制功能的要求
1、控制器在火灾报警状态下应有火灾声和/或光报警器控制输出。
2、控制器金额设置其他控制输出(应少于6点),用于火灾报警传输设备和消防联动设备的控制,每一项控制输出应有对应的手动直接控制按钮。
3、控制器在火灾报警信号后3S内应启动相关的控制输出(有延时功能的除外)。
4、控制器应能手动消除和启动火灾声和/或光报警器的声警报信号,消声后,有新的火灾报警器信号时,声警报信号应能重新启动。
5、具有传输火灾报警信息功能的控制器,在火灾报警信息传输期间应有光指示,并保持至复位。
6、控制器发出消防联动设备控制信号时,应发出相应的声光信号指示,该光信号指示不能被覆盖且应保持至手动恢复;在接受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反馈信号10s内应发出相应的声光信号,并保持至消防联动设备恢复。
3C认证对故障报警功能的要求
1、控制器应设专用故障总指示灯(器),无论控制器处于何种状态,只要有故障信号存在,该故障总指示灯应点亮。
2、当控制器内部、控制器与其连接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能保持至故障排除。
3、控制器应能明确显示故障的部位,故障类型
4、任一故障均不影响非故障部分的正常工作。
火灾报警控制器3C认证的试验项目有:
1、外观检查
2、主要部(器)件检查
3、火灾报警功能检验
4、火灾报警控制功能检验
5、故障报警功能试验
6、屏蔽功能检验(选择性)
7、监管功能试验(选择性)
8、自检功能试验
9、电源功能试验
10、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试验
11、绝缘电阻试验
12、泄漏电流试验
13、电气温度试验
14、电气强度试验
15、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16、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17、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18、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19、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20、电源瞬变试验
21、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22、低温(运行)试验
23、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24、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25、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26、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27、碰撞试验
相关文章推荐:消防泵3C认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