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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头盔是保护消防员生命安全的重要装备
1、防止在进入危险场所时,掉落杂物的撞击;
2、防止射水灭火时,水流引起的物体飞溅,伤到面部;
3、消防头盔上有个强光防爆头灯,能够在黑暗的地方看清周围形势;
4、颈部位置设有隔热布,防止颈部被高温灼伤。
消防头盔由盔壳、面罩、披肩、缓冲层等部分组成,半盔式设计,款式新颖,具备防尖锐物品冲击、防腐蚀、防热辐射、反光、绝缘、轻便等性能,头盔内可佩戴空气呼吸器和无线通讯系统,有明显的反光标志。
消防头盔属于国家规定的强制认证产品目录中的消防员个人防护装类,所以需要通过3c认证后才能在市场上流通、销售。
消防头盔3C认证的依据标准为GA44-2015
1、外观要求
帽壳表面应色泽鲜明、光洁,不能有污渍、气泡、缺损及其它有损外观的缺陷。面罩表面应无明显的擦伤或打毛痕迹,周边光滑,无棱角。披肩缝制应平整,不应有脱线、跳针以及破损、污渍等缺陷。头盔各部件的安装应到位、牢固、端正,无松脱、滑落现象。面罩伸缩或翻转应灵活,披肩脱卸应方便。
2、试验要求
面罩应采用无色或浅色透明的具有一定强度和刚性的耐热材料。面罩经耐热试验后应无明显变形或损坏。试验按7.13规定进行。面罩分别经抗高强度冲击试验和抗高速粒子冲击试验后,应不破碎或有明显冲击斑痕。
披肩为装卸式,应采用具有阻燃防水性能的纤维织物。披肩经耐热试验后应无明显变形或损坏。
冲击吸收性能,头模所受冲击力的最大值不应超过3780N。最大冲击加速度不应超过表1规定。加速度超过200gn,其持续时间应小于3ms;超过150gn,其持续时间应小于6ms。
型式检验出现不合格项目时,产品应停止生产和销售,由生产厂采取有效措施,直到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志每顶头盔应有下列内容的清晰的永久性标记:
1、“执行标准GA44—2015”;
2、型号、规格;
3、生产厂的名称或商标;
4、生产厂的头盔识别编号或制造年月;
5、检验合格标记。
一、主要功能
1、防止在进入危险场所时,掉落杂物的撞击;
2、防止射水灭火时,水流引起的物体飞溅,伤到面部;
3、消防头盔上有个强光防爆头灯,能够在黑暗的地方看清周围形势;
4、颈部位置设有隔热布,防止颈部被高温灼伤。
消防头盔由盔壳、面罩、披肩、缓冲层等部分组成,半盔式设计,款式新颖,具备防尖锐物品冲击、防腐蚀、防热辐射、反光、绝缘、轻便等性能,头盔内可佩戴空气呼吸器和无线通讯系统,有明显的反光标志。
二、是否需要3C认证
消防头盔属于国家规定的强制认证产品目录中的消防员个人防护装类,所以需要通过3c认证后才能在市场上流通、销售。
三、3c认证依据标准
消防头盔3C认证的依据标准为GA44-2015
四、3C认证要求
1、外观要求
帽壳表面应色泽鲜明、光洁,不能有污渍、气泡、缺损及其它有损外观的缺陷。面罩表面应无明显的擦伤或打毛痕迹,周边光滑,无棱角。披肩缝制应平整,不应有脱线、跳针以及破损、污渍等缺陷。头盔各部件的安装应到位、牢固、端正,无松脱、滑落现象。面罩伸缩或翻转应灵活,披肩脱卸应方便。
2、试验要求
面罩应采用无色或浅色透明的具有一定强度和刚性的耐热材料。面罩经耐热试验后应无明显变形或损坏。试验按7.13规定进行。面罩分别经抗高强度冲击试验和抗高速粒子冲击试验后,应不破碎或有明显冲击斑痕。
披肩为装卸式,应采用具有阻燃防水性能的纤维织物。披肩经耐热试验后应无明显变形或损坏。
冲击吸收性能,头模所受冲击力的最大值不应超过3780N。最大冲击加速度不应超过表1规定。加速度超过200gn,其持续时间应小于3ms;超过150gn,其持续时间应小于6ms。
型式检验出现不合格项目时,产品应停止生产和销售,由生产厂采取有效措施,直到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消防头盔3C认证细节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志每顶头盔应有下列内容的清晰的永久性标记:
1、“执行标准GA44—2015”;
2、型号、规格;
3、生产厂的名称或商标;
4、生产厂的头盔识别编号或制造年月;
5、检验合格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