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关于灭火器产品CCCF认证证书转换工作的通知
经国度认监委批准,新修订的《强迫性产品认证明施规则灭火设备产品》于二○一四年九月一日起施行。作为国度认监委指定认证机构,我中心组织编写了与上述认证明施规则配套运用的消防产品强迫性认证明施细则(见www.cccf.net.cn“规则规范”栏目中的有关内容),并于二○一四年九月一日起一并施行。为依法展开消防产品强迫性认证工作,维护认证拜托人的合法权益,现就灭火器产品强迫性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有关请求通知如下:
一、各灭火器产品型式认可获证企业应依据《强迫性产品认证明施细则 灭火设备产品 灭火器产品》附件五《消费企业质量控制请求》、《工厂产品分歧性控制请求》和《消费企业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有关请求》的请求,立刻着手修订质量体系管理文件,树立健全产品例行检验、确认检验和产品分歧性控制请求等有关程序,确保企业质量保证才能满足认证明施规则、细则的有关请求。
二、本次证书转换工作分三个阶段,主要内容为:
①第一阶段:对型式认可获证企业展开强迫性认证明施规则、细则主要内容及证书转换请求的培训工作,有关时间布置另行通知,请获证企业随时关注我中心网站和“消防产品网上认证业务系统”企业客户端。
②第二阶段:证书转换申请及办理
1、自即日起,我中心不再受理灭火器的型式认可申请,已受理的加快办理。
2、申请强迫性认证证书转换的产品,须满足下述条件:
①型式认可证书状态为有效;
②证书处于暂停状态的获证单位,CCCF认证咨询公司应尽快申请“监视重检”,证书恢复有效前方可提出证书转换申请;
③持证企业还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强迫性技术规范规则的请求。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型式认可获证单位,请经过“消防产品网上认证业务系统”网上留言方式联络我中心认证业务处,由认证业务处担任解释与沟通。
3、申请强迫性认证证书换版,应提供下述文件:
①企业停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税务注销证;
④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⑤产品分歧性控制文件(至少包括关键设计、关键件/原资料、关键工艺控制文件)和例行检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⑥产品消费、销售流向注销制度的执行状况、产品库存状况等;
⑦型式检验报告、确认检验报告(适用时)。
4、凡契合上述请求的型式认可获证企业,应于2015年4月1日起,登录“消防产品网上认证业务系统”(2014版),选择CCC证书转换,按单元提交申请。
三、本次强迫性认证证书转换工作依照国度有关规则统一收取费用,我中心和强迫性认证指定检验机构一概不收取其他额外费用,诸如:培训费、材料费、会议费等等。
四、本次强迫性认证转换工作期间,强迫性认证证书与尚未转换的型式认可证书同时有效,均可经过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www.cccf.com.cn)查询其证书状态。
五、依照《消防产品监视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122号)第四十一条“消防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规则的特种设备的,还应当恪守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有关规则”的规则,灭火器筒体消费管理必需契合《气瓶平安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