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产品检验规则
一、检验依据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二、样品数量
型式试验样品数量1台,分型试验样品数量1台,监督检验样品数量1台,确
认检验样品数量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
三、检验项目
1.型式试验项目为:GB16806-2006的第5.1.5、5.5、5.13、5.14、5.18、
5.20、5.21、5.22、5.23、5.24、5.28条。
2.分型试验项目为:GB16806-2006的第5.1.5、5.5、5.14、5.18、5.20、
5.28条。
3.监督检验项目为:GB16806-2006的第5.5.6、5.20条。
四、检验周期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产品型式试验检验周期为90天,分型试验检验周期60天,监督检验检验周期40天,
变更确认检验周期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不能超过型式试验检验周期。